珠海市金湾区2023年度第三十三批次城镇建设用地(浪白西路延长段市政道路工程项目)听证告知书
珠海市南水镇南水经济联合社及合作社全体成员:
因珠海市金湾区2023年度第三十三批次城镇建设用地(浪白西路延长段市政道路工程项目)建设需要,拟征收你单位集体土地9.8415亩(其中其他农用地7.7205亩,未利用地2.121亩)。根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珠海市金湾区征地和城市房屋征收服务中心初步拟定了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拟逐级上报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
本次征地,拟对征收土地范围涉及被征地农民实施社会养老保障。珠海市金湾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我省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政策意见的通知》(粤府办〔2021〕22号)有关规定,拟定了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方案,拟逐级上报有批准权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审核。
根据《自然资源听证规定》第十九条、《关于切实做好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劳社部发〔2007〕14号)第三条的规定,现告知你社有权要求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和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对象、标准以及费用筹集办法等举行听证的权利。如你社要求举行听证,请于《珠海市金湾区人民政府土地征收补偿安置公告》(珠金征补告〔2024〕1号,本公告为第1次公告)公告期满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珠海市金湾区南水镇城市管理办公室查询和提出申请。(地址:珠海市金湾区南水镇南港路13号国土楼2楼,联系人:李健铿,联系电话:7711959。)
特此告知。
珠海市自然资源局 珠海市金湾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