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珠海市2023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2024年8月29日在珠海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上
珠海市审计局局长 李喜妍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受市政府委托,报告2023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情况,请予审议。
2023年是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在市委、市政府正确领导下,全市各区各部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和对珠海、横琴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深化落实省委“1310”具体部署和市委“1313”思路举措,围绕高质量发展首要任务,纵深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全力支持服务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建设,坚持实体经济为本、制造业当家,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促进城乡区域协调发展,完善城市功能、增进民生福祉,高质量发展取得新成效。
——坚持财政政策加力提效,推动经济运行持续恢复向好。落实重大招商引资项目资金池,支持战略性产业集群发展,安排28.3亿元奖励推进产业新空间载体建设;出资新设总规模100亿元的珠海基金三期用于产业发展和创业投资;投入建设资金50.98亿元完善交通基础设施。全市实现一般公共预算收入482.51亿元,同比增长10.3%。
——深入推进“百千万工程”,持续增进民生福祉。坚持把“百千万工程”作为高质量发展的“头号工程”,全市争取省新增专项债券资金221亿元,八成以上用于支持实施“百千万工程”,促进城乡区域协调发展。坚持发展为了人民,全市投入九项民生支出427.28亿元,促进教育提质扩容、提升医疗服务水平、丰富文化体育生活。
——不断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有效防范和化解重大风险。贯彻落实党政机关习惯过紧日子要求,严控一般性支出,不断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做好政府债务监测监管及还本付息工作,全年偿还政府债务本息103.76亿元,全力防范政府债务风险。支持调整优化房地产市场调控措施,支持金融机构满足房企合理融资需求,扎实推进保交楼工作。
——审计整改格局日趋成熟,监督作用更加彰显。构建起全面整改、专项整改、重点督办相结合的审计整改总体格局,审计工作“下半篇文章”更加高效。至2024年7月,针对2022年度审计查出问题已整改132.75亿元,制定完善规章制度53项,处理人员186人。
一、财政管理审计情况
2023年,市本级(包括市直及功能区)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646.89亿元、总支出646.89亿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收入425.18亿元、总支出425.18亿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总收入25.44亿元、总支出25.44亿元;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114.21亿元、支出100.47亿元,当年结余13.74亿元,年底滚存结余78.59亿元。严格执行人大批准的预算及调整预算,财政运行总体平稳。
重点审计了市直财政预算编制、非税收入管理、财政专项资金管理、转移支付资金和专项债券资金管理等方面,以及1功能区财政收支情况。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财政预算管理规定未严格落实。一是非税收入应缴未缴。2个部门物业出租收入、1个部门利息收入、1个部门社保卡初始化费用、1功能区市政公共资源有偿使用收入、1户国企代管物业租赁收入及公共停车场租金收入等共2005.99万元应缴未缴。二是实体银行账户资金未盘活。11个部门5554.34万元实体银行账户的资金在项目完成后结余或闲置两年以上未盘活。1功能区未将区财政拨付给省市驻区单位闲置两年以上的资金202.40万元收回统筹。三是全口径部门预算管理不到位。8个部门未将以前年度实体银行账户其他收入结余资金3272.36万元纳入部门预算并直接列支。
(二)部门专项资金管理不到位。一是资金审核把关不严。1个部门重复支付计生补助、2个部门重复奖补企业贷款贴息资金、1个部门多发放残疾人补助共380.95万元。1个部门对未用于农业发展的企业贷款发放财政贴息资金173.54万元。1功能区未抵扣区属国企市政综合管养费用585万元;未做好财政补贴资金监管,个别民营学校未严格按标准扣减财政补助公用经费及教科书费,多收学生费用286.04万元。二是资金绩效不佳。3家医院部分医疗人才引进资金投入效果未达预期,涉及资金3893.75万元。1个部门专项资金按照滚动结存管理,造成4218.32万元资金闲置沉淀。三是资金发放不及时。2功能区教育主管部门拖延应拨付民营学校自主招收本市户籍生补助10个月至2年时间,涉及资金1167.33万元。1功能区教育主管部门未及时要求民营学校向学生发放财政购买学位补贴资金,财政资金116.5万元滞留学校8个月至1年时间。
(三)地方债务及转移支付资金管理不够严格。一是专项债券资金未形成实物工作量。1行政区3个专项债券项目超进度支付工程款,2.5亿元资金未形成实物工作量。二是使用上级资金不规范。1个部门艾滋病防控项目采购需求不明确、费用标准偏高、验收把关不严,涉及“中央重大传染病防控补助资金”399.6万元。1镇将已纳入市政府土储用地的地块计入征拆补偿范围,多计市级财政征地补偿款2186.65万元。
二、重大项目审计情况
重点审计了水利工程、机场改扩建工程、市救助管理站工程、道路设施管养及产业政策落实等情况。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投资决策不科学不经济。1行政区水质净化厂工程增加科普展厅、办公室等建筑面积3572平方米,增大投资成本约1161.47万元,建成3年后一直空置未使用;部分设备闲置或使用效率低,涉及造价约1048.37万元。
(二)工程设计及预算编制不合理不经济。一是工程设计方案不够科学经济。1行政区水质净化厂工程采用半地下式结构必要性不足,比地上式结构增大投资2.92亿元。1条道路快速化提升工程隧道基坑支护设计采用预制管桩不经济,若采用灌注桩支护可节约支护桩长约2400米。救助站工程给水工程选材、1条道路快速化提升工程墩柱设计工艺等部分设计方案不合理不经济,优化后可节约投资约113.66万元。二是工程预算编制价格偏高。1行政区水质净化厂工程2个系统设备预算编制价远高于实际采购价,增大造价约2582.94万元。1行政区水厂及配套管网部分工程主材预算信息价高于市场询价,增大造价约1050万元。2家医院2个工程项目材料预算编制时询价比价不充分,造价虚高约354.11万元。1户国企2个5.0产业新空间项目采购合同金额高出集团内同类电梯采购价格644.31万元。1户国企投资建设的部分工业城项目未考虑分包工程模板残值,多计造价76.50万元。
(三)工程质量监管不够严格。一是工程质量把关不到位。1家医院楼地面设计采用人造岗石脱离实际,出现地面开裂等质量问题,涉及金额434.76万元。救助站工程中灌注桩、抗菌防水实木门、电气工程等存在偷工减料的问题,涉及金额202.35万元;监理单位对隐蔽工程质量、部分建设材料验收把关不到位,违规出具进场证明,涉及工程造价749.97万元。二是工程施工监管不到位。1户国企投资建设的工程分包工程模板采购量少于合同约定,多计造价988.26万元。1家医院工程项目工程量减少后未及时办理设计变更并调减合同价335.28万元,多付工程款268.23万元。
(四)“三包一挂”监管政策落实不到位。1户国企代建的机场改扩建项目,施工单位挪用7000万元政府工程款用于归还自身银行贷款。1户国企综合交通枢纽个别标段工程采用直接票决法定标,未按规则择优竞价,资质优且报价低于中标价5254万元的投标人未中标。
(五)道路设施管养不经济不规范。1条高速连接线运营管养费用支出存在未据实调整预算、超预算用途列支资金等问题,实拨经费比测算的运营管养成本高3436.33万元。两条高速公路养护项目预算选用的绿化养护等级标准偏高,预算虚高2039.12万元;评定标规则设定有利于报价较高的投标人,未充分考虑价格竞争,涉及项目预算价9300.38万元。
(六)产业政策落实存在薄弱环节。1个部门未经区政府同意违规为存在抵押限制的5宗产业用地办理抵押登记手续。1行政区未跟进处理违约未投产的14宗低效用地84.32公顷。1个部门未落实对各区用地项目招商质量的常态化监管要求,不利于指导低效产业用地项目的整改。
三、重点民生资金审计情况
重点审计了“健康珠海”公共卫生政策落实及医疗资金资产资源管理、社保基金和就业补助资金、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农村集体经济管理等情况。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健康珠海”政策落实跟踪审计情况。
1.医疗收费及重点人群健康服务管理不到位。一是公立医院挂号收费不合理。8家医院未清退未就诊患者的门诊挂号费,涉及50.47万人次、1296.85万元。16家医院重复收取3天内在同一科室复诊患者挂号费,涉及45.37万人次、1007.69万元。二是重点人群健康服务推进不力。8个镇街未落实市政府“到2022年每个镇街至少建成1家普惠性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的任务。1个部门部分购买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名单不准确,应赔未赔、应保未保、不符合条件获保共1147人次。
2.医疗采购管理及风险防控存在薄弱环节。一是药品采购未全面落实“两票制”。2家医院在药品采购合同中未对“两票制”进行约定或补充签订相关承诺书,也未核验生产企业到流通企业的发票,不利于药品采购成本的控制,涉及药品采购金额4.32亿元。二是采购流程不规范。1家医院未按规定清理企业投放的检验设备,累计捆绑采购同一厂家生产的试剂耗材7059.22万元;医疗设备采购2000万元存在项目应废标未废标的问题。1家医院线下大量采购药品、耗材未签订合同或合同要素缺失,涉及金额约2亿元。三是采购需求论证不足、采购成本偏高。1家医院纺织品采购项目471.92万元设置条件排斥潜在投标人,采购价远高于供应商实际采购成本272.66万元。1家医院采购的12台物流机器人单价比同期市场价偏高2.8至16倍。四是学术活动和员工经商缺乏规范约束。公立医院医生参加学术会议活动未能得到规范监管,接收药企赞助的社会组织授课费及劳务费1383.02万元。1家医院18名员工经商办企业20家未得到该院有效管理。
3.公立医院与第三方合作管理不够健全规范。一是竞争机制不充分。1家医院引入第三方合作运营项目制度缺失,产科特需门诊VIP产检、脐带血采供、新生儿干细胞采集等项目存在引入项目竞争不充分的问题,涉及金额1343.89万元。二是质量控制不到位。1家医院2019年至2022年采购第三方公司服务,外包国家心血管病高危人群早期筛查和干预等2项任务,第三方公司未按合同要求完整保存心电图、颈动脉及心脏超声检查等原始数据资料,涉及金额991.22万元。三是合作分成不合理。1家医院与第三方合作开发检验检测服务以及开展科研合作,未按规定报告主管部门,在承担大部分人财物成本的情况下将75%的收入分成支付给第三方。1家医院第三方合作运营项目结算少收分成64.73万元。
(二)社保基金和就业补助资金审计情况。一是审核把关不严。1个部门重复收缴1442名幼儿以本人和母亲名义同时购买的居民医疗保险370.63万元。部分医疗机构通过串换目录、超范围、超标准收费,违规报销医保基金92.57万元。1个部门超范围发放一次性留工补贴及灵活就业补贴68.25万元,涉及24家事业单位、17名人员。二是监管检查存在疏漏。2020至2024年4月,我市共有508家用人单位用工未购买工伤保险未得到监管,员工发生工伤事故后增加工伤保险待遇先行赔付386.82万元。三是就业补贴应享未享。162家企业应享未享一般性岗位补贴、22名困难及残疾人员可享未享技能培训生活费补贴,涉及资金133.82万元。
(三)食品安全监管审计情况。一是监督抽检工作机制存在缺陷。各区有关主管部门未明确采购合同中“保本微利”具体标准,抽查发现公办中小学校食堂相关配餐公司存在大批量采购低价或冷冻食材现象,学生配餐大量使用低价食材。1个部门未向承检机构提供全部应纳入监督范围的3.7万家食品生产经营主体名单,承检机构选取抽检对象方法“随意不随机”,我市部分食品经营主体难以纳入监督范围。二是监督抽检工作未落实。1行政区有关主管部门未落实重点主体监督抽检全覆盖要求,学校食堂2021年291家有7家未抽检、2022年300家有14家未抽检,托管机构2021年324家有83家无抽检记录、2022年324家有116家无抽检记录。1行政区有关主管部门未按规定将连续三个月内有3次以上快检不合格的51户销售者列为重点监督抽检对象。
(四)村(居)集体经济组织审计情况。根据《珠海经济特区审计条例》关于农村集体经济的规定进行了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对村集体经济组织监管不力。1镇政府对各社区股份合作公司的考核流于形式,在土地、资产、账务等多方面存在问题的情况下,五年累计向集体经济组织发放奖金945万元,包括对部分财政供养人员发放考核奖金约25万元。二是对村集体资产处置不规范。1村长期低价出租集体资产,未经区主管部门同意违规低价出售集体物业905平方米,年租金和资产处置低于市场价,涉及损失金额2367.45万元。1家股份合作公司未按规定程序对48个物业进行集体资产交易,未按规定将8个集体物业纳入交易平台进行交易,相关交易资料已遗失,涉及金额513.82万元。三是对村集体资金收入违规处置。1功能区13家社区股份合作公司违规坐收坐支现金151.24万元。1镇19个经济合作社现金收租未及时存入银行,涉及金额51.16万元。2家村集体股份公司对已收取的租金收入未足额计缴房产税255.42万元。
四、国有资产管理审计情况
按照中共珠海市委《关于建立市政府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的意见》和珠海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监督的决定》,在国企国资、金融、部门预算执行、经济责任等审计项目中,持续关注4类国有资产管理使用情况。
(一)企业国有资产审计情况。
重点审计了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及市属国企资产管理,1户国企财务收支及境外国有固定资产管理等情况。发现的主要问题:
1.违规决策或可研论证不充分。一是未履行决策程序。1户国企下属公司未开展可行性研究、未履行决策程序,投资建设的水上活动中心建成后闲置,涉及投资资金1.59亿元。1户国企未经尽职调查即以投资名义向民营企业发放5000万元委托贷款,本息5704.04万元逾期三年未收回。二是可研论证不充分。1户国企海洋牧场项目技术方案论证不充分,中标公司不具备造船资质,建造的深远海养殖平台在拖航中受损严重且不能修复,4228.57万元预付款存在损失风险。1户国企下属公司安检车间项目论证不充分,无法通过规划验收,涉及投资1448.64万元。1户国企出资1250万元入股1家技术公司、投资1324.44万元收购1家技术公司,可研预测指标缺乏科学依据,投资存在损失风险。
2.业务风险控制不到位。1户国企与第三方企业合资开展商贸业务,对其关联交易赊销额度达10亿元,是第三方企业出资额的44.44倍,潜存较大资金风险。1户国企未履行股东职责,控股公司在资金使用、商品赊销等方面长期违规经营,累计亏损4397.14万元,借用集团资金1691万元无力归还;聘用劳务派遣人员担任大宗商贸项目负责人,违规授信与延长赊销账期,项目公司三年净亏损1392.4万元。1户国企未及时应对部分项目资产被法院强制执行案件,资产存在损失风险,涉及金额1708.71万元。
3.资产与财务管理不规范。1户国企下属公司受托管理政府土地,引入的多家租户或合作方未经报批违规建设,导致财政承担超7357万元的拆迁补偿。1户国企土地承租人私自临建并改变花卉用地性质进行商业经营,增大政府征收补偿成本4877.35万元。1户国企举办的4场大型活动共采购物资2428万元,均未按合同清单进行验收,真实性无法核实。1户国企提前确认收入、未及时结转资产损益,虚增利润约5500万元。
4.境外国有资产存安全风险。一是7宗境外房产共1712平方米未理顺权属关系。1户国企托管企业1宗个人代持澳门住宅无代持证明;1户国企2宗香港房产业权契据丢失未补办;1户国企境外全资子公司1宗深圳商铺被原员工私自变更产权至控股子公司;1户国企子公司2宗澳门住宅长期无人管理;1户区属国企1宗澳门住宅被以物抵债后至今仍未过户。二是部分境外资产长期闲置。6户国企的9宗港澳房产、1宗农地长期闲置。1户国企经批准由境外全资子公司2014年购入的7818.85万元游艇闲置至今。1户国企境外公司3宗澳门住宅应收租金54.35万港元尚未追回。
(二)金融企业国有资产审计情况。
重点审计了16家市属金融企业国有资产、1家银行业务情况。发现的主要问题:
1.尽调不充分。一是未重视授信企业的财务状况。1家银行、1户国企下属融资担保公司未深入核查企业真实财务状况或忽略财务异常情况,形成8884.84万元不良资产。二是未充分调查被保理人、担保人的回购能力或担保能力。1户国企下属融资租赁公司未重视授信企业的财务状况、未充分调查被保理人回购能力,被保理人无力承担回购逾期本息2.17亿元的偿还责任。1家银行未有效识别担保人股票质押融资风险,造成资金不能按时收回。三是未有效识别申请资料的真实性。1户国企下属融资担保公司为7家业务造假或空壳民营企业提供12笔贷款担保,累计代偿本息4422.6万元。1家银行未重视批量个人住房按揭贷款申请资料中伪造首付款凭证、虚构收入证明等异常情况,形成10笔2202.93万元不良贷款。
2.授信不审慎。一是未重视借款人负债压力。1家银行未重视借款人他行大额负债以及流动资金严重不足的状况,3000万元贷款形成不良。二是未审慎开展业务合作。1户国企下属融资租赁公司与实力不足的初创公司合作开展摩托车售后回租业务,且未建立有效的承租人信用核查机制,造成592.84万元融资款未收回。
3.风控机制不健全。一是未审慎评估租赁物价值。1户国企下属融资租赁公司、1户国企下属保理公司对抵押物价值高估情况未进行核查,造成2.91亿元融资款难以收回。二是未建立商用房相关评估机制。1家银行未对一手商用房按揭贷款建立有效的价值评估机制,商用房评估价格远高于市场报价、实际销售价,约2367.52万元贷款潜存无法足额收回风险。
4.违规办理金融业务。一是提供账外担保。1户国企下属融资担保公司违规提供账外担保,且未收取部分贷款的担保费、未要求缴纳担保保证金,造成400万元代偿资金难以收回。二是“四位一体”平台使用不规范。1家银行违规为部分涉诉、抵押物被查封等不符合“四位一体”转贷准入的对象办理转贷,形成9046.24万元不良贷款。
(三)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审计情况。
重点审计了资产登记、资产使用管理、信息化系统建设管理等情况。发现的主要问题:
1.基础性管理工作薄弱。一是资产底数不清。6个部门共12宗划拨土地52.66万平方米、设备1803.02万元未登记入账。二是资产闲置。1家养老中心设施配套不完善导致1100张床位仅实际投入使用200张,资产大部分闲置。市国际健康驿站停止运营后未能及时移交,闲置超过15个月,涉及投资金额10.35亿元。5家医院部分医用设备及场地闲置,涉及金额2676.77万元、面积2001平方米。
2.资产使用管理不规范。1家医院在自有业务用房利用率不高的情况下,仍高价续租民营企业转租的大楼,涉及租金1628.98万元。1个部门未做好疫苗等应收款项管理,未及时清收资金5547.66万元。
3.信息化系统建设管理存在短板。一是部分信息系统存在安全隐患。5个单位存在110个严重网络隐患,353万余条个人医疗卫生信息可被轻易获取;信息系统存在病毒感染、恶意脚本、远控木马等问题16个,容易引起敏感信息失窃等风险。二是采购程序不规范。1个部门1个信息化运营项目未履行采购程序、2家医院信息化建设项目设置不合理条件排斥潜在投标人,涉及资金8072万元。三是部分信息化系统使用绩效不佳。3个单位4个信息化平台部分功能模块开发上线后长期未使用或使用频次低,涉及投入资金2868.73万元。
(四)国有自然资源资产审计情况。
重点审计了国有土地使用权回收、耕地保护、绿美珠海造林增绿等情况。发现的主要问题:
1.国有空闲地管理不到位。一是空闲地被违规占用。全市27宗地共194.33公顷收回后未及时纳入空闲地管理、13宗地共43.76公顷被私人无偿占用。二是空闲地被低价出租。1镇村集体将23.1亩国有空闲地低价出租给私营企业,少收租金约22.44万元,企业违建并转租,实际使用土地面积25.83亩。
2.耕地补助资金及复耕整改不实。一是耕地补助资金不实。2行政区申报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多报面积19.41万亩、多申请补贴1659.24万元。全市发放的种粮补贴和种粮奖励明细未与具体地块关联,无法核实补贴真实性,涉及资金8616.09万元。二是复耕整改不到位。2行政区及1功能区110.12亩耕地在复耕整改完成后仍然存在“非粮化”情况。1行政区107.40亩耕地恢复不实,2行政区4宗共79.97亩临时用地到期未复垦到位。
3.生态环境保护不到位。一是河湖管理保护不到位。鸡啼门水道3391平方米水域面积和3856平方米陆域面积的河道被违规占用或违法建设。1镇存在5处违规入河排污口,排污口附近水体发黑、有异味。二是生活污水及养殖尾水未处理即排放。1镇饮用水源二级保护区内有45户居民生活污水及105户共2507.32亩坑塘养殖鱼塘所产生的养殖尾水,未按规定收集处理或采取防止污染水体措施,直接排放至周边水体。三是红树林项目未充分考虑最佳种植期和选址。1行政区234.74公顷红树林生态修复工程种植时间错过最佳造林季节、所在河道区域水位难以满足生长需求,潜存苗木成活率低的风险,涉及金额1.19亿元。
五、审计移送问题线索及靠前服务工作情况
(一)移送问题线索情况。2023年7月至2024年6月,审计共出具审计移送处理书55份,移送事项主要集中在利用国有资产进行利益输送、违规政府采购、骗取专项补贴、违规占用土地、政府工程建设项目偷工减料、涉嫌隐匿收入进行利益输送等方面。
(二)审计靠前服务情况。市审计局全面落实重大项目审计监督服务前置工作机制,全年回复各单位征求意见函1000余份,提出审计建议600余条,发出提示函60多份。参与市政府性资金事前绩效评审工作,推动6个重点工程项目优化方案,节约财政资金约7.77亿元。开展普法宣讲50余场,培训3000余人次。对1个功能区、2个行政事业单位、17家市属国企进行内审专项检查,反映内审相关问题173个,进一步筑牢全市内审监督防线。
六、审计建议
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结合审计反映的情况与问题,审计建议:
(一)持续深化财政预算管理,不断推进资金聚力增效。一是健全现代预算制度。压实部门预算管理主体责任,强化预算约束,切实提高预算编制的完整性和科学性,加强政府性资源统筹管理,盘活各类存量资源。二是规范财政收入管理。加强各类非税收入征管,确保财政资金依法征收、应收尽收,全面提升非税收入征收效率和水平。三是严格政府采购监管。加强政府采购全流程监管,事前严格审核采购预算编制,事中细化监管采购过程,事后明确合同签订和履约验收规范,切实提升政府采购履约效能和资金使用效益。
(二)防范化解重大风险隐患,扎实推动高质量发展。一是加强地方债务风险防范。聚焦专项债券管理和隐性债务防范,精准实施动态监管,完善专项债券项目全方位穿透式管理,坚决遏制隐性债务增量。二是牢筑地方金融安全“防火墙”。健全地方金融风险处置机制,完善国有金融企业公司治理和风险内控,强化对地方金融风险的监测预警,做到风险早识别、早预警、早暴露、早处置。三是谨防国有资产损失流失。督促健全细化“三重一大”决策和执行机制,加强国企经营管理和投资绩效考核评价。夯实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基础性管理工作,增强规范管理意识,保障国有资产安全效益。
(三)聚焦重点领域重点任务,着力稳市场保民生。一是强化政府投资引导支撑作用。充分发挥重大项目牵引和政府投资撬动作用,做好用地、用能等要素保障,严格项目建设和运营管理,推动尽快形成更多实物工作量和投资拉动力。二是提高政府投资经济效益性。加强项目前期论证,健全造价信息采集、审核、发布管理机制,防止过度设计,压实建设、施工、监理、造价等各方责任,强化全过程监管,避免损失浪费。三是持续聚力稳市场保民生。增强民生保障,完善政策配套,强化政策执行,规范资金使用,确保把有限的财政资源真正用于壮大实体经济和补齐民生短板。
(四)强化权力运行制约监督,进一步严肃财经纪律。一是督促党政机关过紧日子。压缩资金分配的自由裁量空间,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过紧日子要求,坚决纠正挤占挪用、损失浪费等行为,确保更多财政资源用于推动高质量发展、增进民生福祉。二是强化对资金、资源集中部门的监督。紧盯重点岗位、重点项目、重点单位,对区域性、行业性问题,敢于动真碰硬,深入分析体制机制性原因,积极推动源头治理。三是严肃查处财经违纪问题。发挥监督合力,扎实推进审计监督与各类监督贯通协同,不断提高监督的严肃性、系统性和有效性,严格追究处理各类财经领域贪污腐败、渎职失职问题。
本报告反映的是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对这些问题,审计部门已依法征求被审计单位意见并出具审计报告,对涉嫌违纪违法线索,依纪依法移交有关部门进一步查处。有关部门和单位正在积极整改,部分问题已完成整改。审计部门将持续跟踪督促,按有关规定报告全面整改情况。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今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是实现“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的关键一年。全市审计机关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和对珠海、横琴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部署要求,自觉接受市人大监督,依法忠实履职尽责,为珠海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更大力量!
文字解读:立足经济监督定位 助推珠海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对珠海市2023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的解读
图片解读:一图读懂丨珠海市2023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