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道路交通事故应急预案》政策解读
一、出台背景及依据
为建立健全道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机制,明确政府和相关部门的应急职责,快速、高效、安全实施道路交通事故救援工作,减少道路交通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广东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珠海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珠海市道路交通事故应急预案》(以下简称《预案》)。
二、目标任务
建立健全我市道路交通事故应急处置工作机制,规范应急处置流程,完善应急救援体系,提高快速响应、科学救援和协调作战能力,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社会影响,维护道路交通安全和社会稳定。
三、主要内容
(一)总则。包含编制目的、编制依据、适用范围、工作原则、事故分级等内容。明确《预案》适用于我市行政区域内道路交通事故的防范应对、应急处置及相关保障工作。
(二)组织体系及职责。明确应急指挥机构、指挥部职责、成员单位职责、指挥部办公室及应急救援工作组职责。
(三)预防与预警。包括预防措施、监测与预警等内容。明确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要根据实际情况,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发布道路交通事故预警信息;按照应急预案及时研究应对方案,通知预警区域内各有关单位积极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发生。
(四)应急响应。主要规定了响应分级、响应程序等内容。明确根据事故等级,应急响应分为四级,从高到低依次为Ⅰ级、Ⅱ级、Ⅲ级、Ⅳ级。
(五)后期处置。包括善后处理、事故调查、总结评估等内容。
(六)保障措施。主要包括通信与信息保障、应急队伍与装备保障、资金保障、医疗保障、交通运输保障等内容。
(七)预案管理。主要包括预案修订、预案演练、宣传培训、预案解释、预案实施时间等内容。
四、有利举措
根据《预案》,在市委市政府统一领导下,实行分级响应、属地为主的应急管理体系,明确各层级职责分工,充分发挥专业技术和装备优势,加强部门间信息共享与协同配合,形成应急合力,加强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完善监测预警机制,强化应急演练和培训,提升应急处置能力,始终将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放在首位,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五、新旧政策差异对比
《预案》属于新出台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