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珠海经济特区加强住宅小区治理若干规定(草案)》立法听证会(暨征求意见座谈会)有关事项的公告
8月7日,我局发布了《关于举行<珠海经济特区加强住宅小区治理若干规定(草案)>立法听证会(暨征求意见座谈会)的公告》,决定召开《珠海经济特区加强住宅小区治理若干规定(草案)》立法听证会(暨征求意见座谈会),确定了13名听证参加人名额并向社会公开报名。现已截止报名,并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时间地点
时间:2023年8月16日14:30。
地点:珠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香洲区红山路102号)303会议室。
二、听证主持人
刘苑平 珠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副局长
三、听证陈述人
李 黎 珠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副科长
四、听证参加人:
(一)市民
顾家福 银桦新村业主
都俊梅 如意楼业主
李钟伟 华发四季业主委员会主任
徐艳平 华宁花园业主
袁春华 万峰山庄业主
(二)企业、行业协会代表
李称意 华发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黄小章 珠海港富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邱荣田 广东珠江城市管理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分公司
双 珊 珠海万保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职消寒 珠海市物业管理行业协会
(三)人大代表
章征涛 市人大代表
(四)政协委员
禹华超 香洲区政协委员
(五)律师代表
芦海滨 广东华商(珠海)律师事务所
五、听证记录人:
闫春新 珠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苏文珍 珠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六、有关事项说明
截至8月11日下午5点,市民代表报名人数6人,根据按照报名时间先后排序原则,邀请前5名报名市民参加本次听证会。
请听证参加人准时参加听证会,因故不能参加,应当于听证会举行2日前告知听证组织机关;无故缺席或者未经许可中途退场的,视为放弃听证权利。
因参会人数较多,发言应简明扼要,每人发言时间不得超过5分钟。建议提前梳理观点,形成书面材料,以便会后及时提交补充。
本次听证会专门设置了5位市民旁听席,感兴趣的市民可于通过电子邮箱(zjjwygljgk@zhuhai.gov.cn)报名申请旁听,名额有限、先报名先得。
联系人:李黎,苏文珍;电话:2661163。
附件:听证参加人注意事项
珠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8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