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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市市政污泥处理处置专项规划》听证会听证报告

  为科学、民主、依法决策,保障公民的参与权、知情权、监督权,根据《珠海市重大行政决策听证办法》,珠海市水务局于2022年8月5日下午在局六楼会议室举行了《珠海市市政污泥处理处置专项规划》听证会,直接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现将听证会的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听证会组织的基本情况

  (一)准备情况

  2022年7月22日,珠海市水务局在珠海市水务局门户网站发布了《珠海市水务局关于召开<珠海市市政污泥处理处置专项规划>听证会的公告》,公告了听证事项、听证时间及地点,听证参加人和旁听人员的名额、产生方式、报名条件以及报名方式等相关内容。

  2022年7月30日,珠海市水务局在珠海市水务局门户网站发布了《珠海市水务局关于公布<珠海市市政污泥处理处置专项规划>听证会参会人员名单的公告》,公布了听证时间、地点,听证主持人、听证陈述人、听证记录人以及听证参加人名单等事项。同时采取电话、邮件等形式,将听证会通知以及有关材料送达听证参加人。

  (二)听证会召开

  2022年8月5日下午14:30,听证会在珠海市水务局六楼会议室举行。听证会应到听证参加人12人,实到12人。其中,涉水企业代表3名、市民代表1名、市人大代表和市政协委员各1名、专家代表1名、相关政府部门代表5名。另有旁听代表5名。符合《珠海市重大行政决策听证办法》规定,会议如期举行。

  本次听证会主持人为珠海市水务局政策法规科赵建锋同志,出席本次听证会的听证参加人有:市人大代表王庆霞女士;政协委员代表郝晋先生;专家代表闻占成先生;市民代表曾芳芳女士;涉水企业代表余立川先生、温海奇女士、黄镇鹏先生;政府部门代表陈海基先生、詹静琪先生、袁文昌先生、黄春敏先生、马雷斌先生。听证陈述人为珠海市规划设计研究院陈洪洪女士,听证记录人姚清女士担任。

  听证会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1.听证记录人核实听证陈述人、听证参加人到场情况。

  2.听证主持人宣布听证会开始,宣布听证会纪律,听证事由以及听证主持人、听证陈述人、听证参加人和听证记录人名单。

  3.听证陈述人陈述听证事项相关内容、依据和有关背景。

  4.听证参加人对听证事项发表意见和建议,或者陈述另行提出的决策草案建议的内容、依据和理由。

  5.听证陈述人对听证参加人的质询、意见、建议以及另行提出的决策草案作出解释和说明。

  6.听证参加人作最后陈述。

  7.听证主持人宣布听证会结束。

  8.听证主持人、听证陈述人、听证参加人和听证记录人在听证笔录上签名确认。

  二、听证参加人的产生方式及其基本情况

  根据本次听证会设置听证参加人共12名,其中涉水企业听证参加人3名,市民听证参加人1名,市人大代表1名,市政协委员1名,专家听证参加人1名,政府部门听证参加人共5名(香洲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金湾区农业农村和水务局、斗门区水务局、高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鹤洲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代表各1名)。另外,旁听代表共5人。

  截至2022年7月29日,涉水企业报名人数3人;市民报名人数1人;单位推荐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政府部门代表共7人,邀请的专家代表1人,最终确定听证参加人共12人,旁听代表5人。相关利害关系人代表3人,为涉水企业代表。符合《珠海市重大行政决策听证办法》的有关规定要求。

  听证参加人名单于2022年7月30日在珠海市水务局门户网站公示。

  三、听证会各方主要意见或建议及其依据理由

  12位听证参加人,全部作了现场发言,发言紧扣主题、观点明确,从不同角度发表了自己的意见和建议,对部分内容提出了疑问,现归纳如下:

  (一)对规划的疑问

  1、本次规划的研究对象是否包含工业污泥?

  2、是否可以补充近期厂内源头减量工程的投资估算?

  (二)对规划的意见和建议

  1、补充各区的污泥产生量和预测量。

  2、结合污水、雨水排涝等相关市政专项规划进一步核实近远期规划排水管渠长度,并与在编控规进一步对接。

  3与在编国土空间规划对接落实用地排水管渠污泥处理处置设施考虑与其他设施合建或综合开发

  四、听证会各方意见的分析及处理建议

  听证代表对《珠海市市政污泥处理处置专项规划》给予了充分肯定,认为《规划》科学严谨、目标清晰、任务明确、符合实际。

  针对听证代表所提出的意见和建议,珠海市水务局会同《规划》编制单位珠海市规划设计研究院进行了认真研究,对多数意见和建议予以吸收采纳,将进一步完善《规划》。听证意见的处理情况如下:

  (一)对规划的疑问的处理情况

  1、本次规划的研究对象是否包含工业污泥?

  回应:本次规划研究对象为市政污泥,包含城镇生活水质净化厂污泥和市政排水管渠日常清淤养护污泥两部分,不含工业污泥。

  2、是否可以补充近期厂内源头减量工程的投资估算?

  回应:近期建议开展源头减量工程为新、改、扩建陆域水质净化厂,建议在新、扩、改建中考虑厂内源头减量工程投资。本次规划主要对厂外需要独立建设的设施提出近期建设计划并进行投资估算。

  (二)对规划的意见和建议处理情况

  1、补充各区的污泥现状产生量和预测量。

  回应:采纳。按行政区划补充各区的污泥现状污泥产量和预测量。

  2、结合污水、雨水排涝等相关市政专项规划进一步核实近远期规划排水管渠长度,并与在编控规进一步对接。

  回应:采纳。进一步与相关专项规划衔接,核实规划排水管渠长度,并与在编控规进一步对接。

  3、与在编国土空间规划对接,落实用地,排水管渠污泥处理处置设施建议考虑与其他设施合建或综合开发。

  回应:采纳。全市国土空间规划正在编制中,目前已与国土空间规划最新成果对接,后续将与国土空间规划加强对接,保障规划的可实施性。同时,本次规划排水管渠污泥设施选址已考虑与污水处理厂、渣土洗砂场、建筑垃圾综合利用设施合建或者位于其附近,后续可以考虑进行综合开发,如高新区管渠污泥处理处置中心与渣土洗砂场、建筑垃圾综合利用设施后期可进行综合开发,富山和莲洲管渠污泥处理处置中心可分别与富山和莲洲水质净化厂进行合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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