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科技信贷和科技企业孵化器创业投资风险补偿金资金管理办法(试行)》基本信息
一、设立用途
为加强科技和金融相结合,扩大科技金融普惠面,增强对我市科技型中小微企业科技信贷融资需求的支持力度,鼓励创业投资资金投向孵化器内科技型中小微企业,由省、市财政科技经费安排,对合作银行为科技型中小微企业提供科技信贷本金损失进行有限补偿;对备案创业投资机构在科技企业孵化器内创业投资失败项目进行有限补偿。
二、规模期限
风险补偿金初期规模为人民币2000万元,其中省财政500万元、市财政1500万元,并视运作实际情况逐年增减。实施期限到期并履行相关风险补偿责任后,根据运作情况再报请市政府以及省级主管部门申请延长运营期限。
三、实施方式
一是通过建立差别化的科技信贷风险补偿金制度,对我市科技型中小微企业信用贷款提供30%至90%的风险补偿,其中单个企业每年最多可申请1笔科技信贷风险补偿金贷款项目,单笔贷款项目下申请风险补偿金的最高补偿金额不超过200万元,贷款期限不超过1年,贷款项目中信用贷款部分比例达要到50%以上。
二是对经过备案的创业投资机构在我市科技企业孵化器内的创业投资失败项目,风险补偿金按不超过单个项目投资损失额的50%和最高补偿金额不超过50万元的标准给予补偿。
四、申报途径
注册登录珠海市科技金融综合服务平台(http://kjjr.zhsti.net/index.html)。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惠晓华 联系电话:2155023
联系人:黄元阔 联系电话:2155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