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司法局关于对《珠海市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区域协同规定(草案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社会意见情况的反馈
为了进一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提高立法质量,我局于6月23日就《珠海市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区域协同规定(草案征求意见稿)》通过门户网站、珠海特区报等途径公开征求社会意见,主要收到1条意见,其中采纳1条,部分采纳0条,未采纳0条。现将征求意见情况反馈如下:
有意见提出,将第九条第二款“……鼓励和支持本市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单位纳入粤港澳大湾区共享共建服务单位。”修改为“……鼓励和支持本市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单位按照技术能力或者处理资质,参与协同保障粤港澳大湾区固体废物处理”。
采纳。按照该意见修改。
珠海市司法局
2025年8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