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保险怎么用?热点问题解答来啦!
迎接新生命的到来,是每个家庭的大喜事。生育保险怎么用?这份热点问题解答一起来看看!
一、我今年3月份在一家单位入职,单位当月就交了生育保险,现在4月发现怀孕了,去医院门诊产前检查,可以报销么?
答:可以的。用人单位已经按时足额缴费的,自缴费次月1日起,其职工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待遇。用人单位停止缴费的,其职工和职工未就业配偶自次月1日起停止享受相应的待遇。 二、我没有工作单位,参加了灵活就业人员医保,也都按时交了保费,生孩子的费用可以报销么? 答:可以报销。以灵活就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我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按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不享受生育津贴待遇,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的起止时间与享受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的时间一致。 三、我现在失业了,在领失业金期间到医院产前检查和生孩子有保障吗?可以报销吗? 答:可以报销。《珠海市医疗保障局 珠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国家税务总局珠海市税务局关于转发做好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的失业人员参加生育保险有关工作的通知》明确不需要个人缴费,本市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也可以参加生育保险,并按规定享受相应的生育保险待遇。 参加生育保险的失业人员按照规定享受相应的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其未就业配偶按照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不享受生育津贴(待遇详见:https://mp.weixin.qq.com/s/r0SO8shD3LraqG9N34LRLw)。 四、我在公司参加了职工医保,现在怀孕了,想到香港生孩子,我在香港生小孩的医疗费用可以报销吗? 答:不能。在境外(含港澳台地区)生育发生的医疗费用不纳入生育保险支付范围。 五、我还没结婚,生育保险暂时用不上,可以不缴纳吗? 答:不可以。《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三条规定,职工应当参加生育保险,由用人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生育保险费,职工个人不缴纳生育保险费。职工不分男女,用人单位应该按规定为本单位职工办理参保登记并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生育保险的设立是为了保障所有职工特别是女职工的生育待遇,促进男女平等就业。这项制度建立以来,对保障职工生育权益,促进妇女公平就业,均衡用人单位负担发挥了重要作用。 六、妻子生孩子,我在陪产假期间可以申请生育津贴吗? 答:不可以。职工依照计划生育法律、法规规定享受奖励增加的产假或者看护假期间,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发放工资,不享受生育津贴。 七、我目前没有工作,在广州当地医院生孩子的费用,可以用老公珠海的生育保险报销吗? 答:可以的。珠海参保男职工未就业配偶怀孕后在市外生育定点医疗机构产检的,可选择1家生育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符合规定的产前检查费用,到市医保经办机构申请零星报销,二级及以下医疗机构报销80%,三级医疗机构报销50%,每孕次支付限额为2000元; 分娩住院参照居民医保参保人员生育医疗费用市内待遇标准执行,即在生育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符合规定的费用报销90%,起付线为一级医疗机构300元、二级医疗机构500元、三级医疗机构1000元,不设最高支付限额,不纳入职工的住院和门诊医疗费用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