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斗门荔枝”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及专用标志使用注意事项的通知
各用标单位:
“斗门荔枝”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的授权使用文件已于2023年6月印发,2024年5月17日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转发了国家知识产权局下发的“斗门荔枝”地理标志专用标志矢量图下载口令。各用标单位应按照《集体商标、证明商标注册和管理办法》《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使用管理办法(试行)》《广东省地理标志条例》及《“斗门荔枝”地理标志证明商标使用管理规则》等法规文件的要求正确规范使用证明商标和专用标志。现将具体用标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一、“斗门荔枝”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的使用
用标单位在使用“斗门荔枝”地理标志证明商标时需注意:
(一)必须与商标注册证书上的商标图样完全一致,字体为宋体,横排,4个文字大小一致,商标整体可根据使用需求放大或缩小(具体参见下附商标注册证书截图);
(二)必须标注商标注册号,字体大小无特殊要求;
(三)在商标右上角加注注册标志“?”。
(商标注册证书截图)
二、“斗门荔枝”地理标志证明商标专用标志的使用
(一)专用标志矢量图的获得:按国家知识产权局下发的口令从官方网站上下载。
(二)网上下载操作如下图所示:
(三)下载的矢量图带有用标单位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如下图所示:
(示例图片)
(四)用标单位在使用“斗门荔枝”地理标志专用标志时需注意:
1.矢量图可按使用需求整体缩放,但不得做任何更改,包括图案形状、构成、文字字体、图文比例、色值等。
2.矢量图印刷需清晰,颜色必须按照规定颜色印制,颜色色值具体要求如下:
(国家知识产权局第三三三号公告)
3.为保证矢量图印制清晰,建议由包装印制单位自行下载矢量图;
4.建议用标单位在包装印制前检查矢量图上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是否正确,并将包装设计图发送斗门区市场监管局相关管理科室人员或者我会工作人员检视,避免出现错误而导致成品不能使用,造成损失。
联系人:珠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蔡婉珑2622164
斗门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林琳2783126
珠海市商标协会 苏瑞瑜2622283,13417842914
珠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5月21日